五十岁离婚,是的,我“越狱”了 | 100个离婚女人的故事 系列069
故事来源:当事人讲述 故事讲述:陈静(化名)
我叫陈静,今年51岁。决定分享我离婚的故事时,我内心没有丝毫紧张,我只期盼着这篇文章能被更多人看到。
1995年,21岁的我在七大姑八大姨的撮合下,经人介绍认识了大我五岁的建军。他在国营厂当技术工人,父母都是退休教师,用当时的话说,是“根正苗红”的好人家。第一次见面时,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,手里攥着相亲标配的涤纶衬衫。其实也没聊什么,婚事就那么定了。我只记得他对我说:“女人要顾家,安安分分就好。”
这句话在那时看来是多么“正确”,于是,我便被锁在了这样的“正确”里。年轻时的我很爱读书,国内外的文学我都尝试阅读,深深被各种各样的故事吸引。但我的周围早已经被“女大当嫁”的声音填满,我的爱好只能偷偷在深夜与我相逢。
时间过得很快,结婚那天,我穿着租来的红色套装嫁给了建军。那天我突然想起《简爱》,可现实里没有罗切斯特先生,只有婚房墙上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十字绣。
建军算得上别人眼里的“好丈夫”:不抽烟,偶尔喝酒,不乱花钱,也从不在外惹是生非。但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堵墙——我在厨房切菜时,他会指着菜谱说“盐不要放那么多,女人家就是粗心”;我报名夜校学会计,他直接把报名表撕了:“抛头露面的学什么学,好好带孩子”;就连我偶尔翻出年轻时写的诗,他都要冷笑:“酸文假醋的,有这功夫不如把地板擦干净。”
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可我们那一代人的婚姻,谈爱情是会被人笑话的,那更像是一场按剧本演出的戏。23岁生孩子,28岁伺候生病的婆婆……大半辈子就这样被困在柴米油盐与家庭的枷锁中。
如果一对50岁的夫妇之间已经没有了爱,还要不要离婚?我的答案是肯定的。爱的对立面就是恨,如果曾经相爱的人强行绑在一起,剩下的只会是互相折磨的恨意,这是一种让人难过又可惜的结果。
50岁,人生只是过了一大半,我们还有几十年的生活可以过,照样可以过得丰富多彩。强行与一个没有爱、只会让你痛苦的人在一起,是对双方的巨大折磨。何不早点“越狱”,去寻找真正的快乐,追求自己的梦想与人生的意义?
人世间有太多事可以做,为什么要让年龄绑住脚步?为什么要让一个没有爱的人把你困在原地?难道就因为家庭、道德、舆论或是儿女?这些都不该成为枷锁。人活一世,活个痛快、活个潇洒、活个快乐才是真理。
那些问出“50岁还有必要离婚吗”的人,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对年龄的偏见。如果在30岁时选择离婚,大家都会鼓励你去追求真爱;为什么到了50岁,就要被年龄定义余生?五十岁离婚,不是人生的终点,而是我为自己争取的一场迟来的“越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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